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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提醒,企業實施無薪假需經勞資雙方同意,若僱主片面決定,可依法開罰2到100萬元,勞工可向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訴。 圖/本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勞動部今公布本期(7月15至7月31日)因應景氣,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,實施無薪休假(俗稱無薪假)狀況,事業單位共19家,實施人數共1333人,人數自去年1月後又創新高。勞動部說明,本期人數增加較多是某一「金屬機電」的事業單位人數達866名,勞動部已請當地主管機關持續追蹤,保障勞工權益。本期無薪休假人數達1333名,勞動部統計,平均無薪休假為4至6日,相當每周實施1天無薪休假。另外,上期(7月1日至7月15日)實施無薪休假的14家事業單位,已有1家停止實施「無薪休假」,另新增6家,本期事業單位累計增加5家,實施人數增加1006人。勞動部提醒,企業實施無薪假需經勞資雙方同意,若僱主片面決定,可依法開罰2到100萬元,勞工可向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訴。另外,為協助勞工穩定就業,鼓勵事業單位在縮減工時期間,參加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在職訓練,另於訓練期間,亦有提供勞工訓練津貼每小時133元,每月最高100小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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